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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工死亡人员的供养亲属按月领取抚恤金期间,是否需要做资格认证?

时间: 2025-07-01 14:56 来源: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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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按月领取抚恤金期间,应按照社保经办机构要求,每年进行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,认证周期不超过12个月;逾期未通过认证的,社保经办机构暂停发放抚恤金待遇,待补认证后再予恢复。

资格认证途径:通过“江苏智慧人社”APP中“企业养老保险”-“待遇资格认证”-“工伤保险”栏目进行生存认证,认证通过后,相关遗属待遇予以恢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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